为办好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案件,凝聚执法各方合力,近日,广德市应急管理局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四部门联合召开行刑衔接案件及年度会商会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刑事案件办理相关负责同志,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危化科、政法科相关案件办理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上,市应急管理局对近期某公司未取得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我市境内某民房非法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和销售,涉嫌危险作业罪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此案件是否满足危险作业罪“现实危险”要件,进行了说明。公检法各部门分别发表意见,最终认定此案中生产场所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不能对危险的紧迫性和严重性进行准确定性,其危险程度不符合法条解释及司法实践中认定“现实危险”的构成要件,不宜以危险作业罪进行行刑衔接。同时,本案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亦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所列的“危险物质”,建议本案由应急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自2023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已联合司法机关成功办理多起行刑衔接案件。通过不断的总结办案经验,以及与各司法部门及时沟通,有效解决了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从而科学严谨、合法公正、规范有序的办理好行刑衔接案件。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与各司法机关在案件调查、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执法信息协作等方面保持互联互通,确保行刑衔接疑难会商机制等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取得实效。(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