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下午,县红十字会先后来到新杭镇合兴村高明仁和独山社区任守华家中,为他们办理人体捐献器官登记手续。
高明仁
今年三月入选“宣城好人”的高明仁,在妻子离世后,不辞辛苦抚养一双与自己无血缘关系的子女,用爱的坚守践行“有爸爸在,不用怕”的承诺。高明仁始终坚信“做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他在新闻媒体上看到器官捐献的事迹报道和宣传知识后,就萌生了捐献器官的想法,随后,高明仁主动联系县红十字会,表达了自己想要捐献器官的意愿。“我是一名道德模范,我要对得起道德模范这一荣誉称号,要给社会带来正能量,传递正能量。”高明仁在采访中说道。
任守华
今年71岁的任守华是位孤寡老人,很早之前就有捐献器官的想法,希望通过捐献自己的遗体器官来回报社会。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向任守华仔细讲解了器官捐献的政策和流程后,任守华在《人体捐献器官自愿书》上庄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成为一名器官捐献志愿者。
据了解,我县器官捐献志愿者有40余人,已实现人体器官捐献6例。志愿者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体现了救死扶伤的崇高境界和奉献社会的高尚情操,将激励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器官捐献志愿队伍当中,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蔡伟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