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下午五点半,从广德回梨山张复村的路上,当地村民邓有涵捡到了一个蓝色钱包,内有价值7000元的苹果手机一台、现金6千余元,还有部分银行卡。邓有涵见等不到失主,便先回家和母亲商量着怎么物归原主,这时钱包里的手机响了,邓有涵毫不犹豫地接听了,并告诉失主刘女士:“我正准备送去派出所,你赶快过来取回去哦。”
随后,刘女士到达张复村顺利取回了丢失的钱包,赞扬邓有涵是社会上有公德的青年人,并取出一百元作为酬谢,邓有涵随即摆摆手表示:“捡到东西就得还,这只是我应该做的。”第二天,邓有涵的乡邻杨永友特意将这件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转达给了本报,希望借此号召更多人向邓有涵学习。将拾金不昧四个字作为人生的信条去履行也许并不简单,但当你做到了便会发现真的很美好。
(张秀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