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唱响“好人广德”品牌,推动竹乡大地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风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广德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
此次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拟评选产生第五届广德市道德模范 10人,分别是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别,每类 2 人;同时设提名奖 10 人,亦分相同五类,每类 2 人。
二、评选标准
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未发生违法违纪及损害公序良俗问题,具体事迹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各类别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困难群众,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困、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履职尽责,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在服务群众、提高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感人事迹受到群众颂扬。
三、评选范围
(一)每位道德模范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已获评县级及以上荣誉的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广德市道德模范评选。
(二)重点推荐近年来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
(三)可以推荐主要事迹发生在广德的外地公民,也可以推荐主要事迹发生在外地的广德公民。
(四)评选主要面向基层群众,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四、实施步骤
(一)推荐阶段。
各乡镇、市直各单位对照评选标准,发动广大干部、群众推荐参评人选。各乡镇每类道德模范各推荐2名,某一类别没有合适人选可改推其他类别(合计推荐人数不得超过10名)。市直各单位各推荐1名(不分类别)。社会推荐的可将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及推荐表发送至广德市文明办邮箱gdwmb_2008@126.com,推荐截止时间4月10日。
(二)组织初审。
4月中旬,广德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领导组将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审,并征求计划生育、公安、工商、税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三)投票评选。
4月下旬,广德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领导组在主要媒体公示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采用网络、大众评审团、评选领导组投票等方式,评选出第五届广德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
(四)审批表彰。
市文明委审定建议名单后,对当选的第五届广德市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各乡镇、市直各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将作为本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考核内容,作为申报各级文明单位的前置条件。
(二)坚持面向基层,重在群众参与。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基层,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
(三)各乡镇、市直各单位在报送纸质推荐材料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通过OA系统发送至市创建办道德科。联系电话:6022503。
附件:第五届广德市道德模范推荐表
广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广文明〔2021〕5号关于评选表彰第五届广德市道德模范的通知.doc
内附道德模范推荐表电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