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乡村建设。2月23日,市农业农村局和卢村乡人民政府在卢村乡中明社区联合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普法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向群众细心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并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手册200余份。同时,还向附近农资经营店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知识。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以及依法维权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意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围绕从田间地头到老百姓的餐桌全链条式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了农产品全过程监管,从产地、生产过程、销售流通过程,包括监管部门的职责、协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和明确属地责任、生产经营者责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城乡居民、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通过“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协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持续开展,进一步强化广大民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度,打造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