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市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根据《广德县“桐汭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政办〔2017〕1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广德市第三届“桐汭文艺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范围
凡由我市作者创作或反映我市题材的作品,并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报刊社及播出机构正式发表、播出的文学作品、戏曲、广播剧、影视作品;在本市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或文联及各协会独立主办的活动中获奖、调演、展览的艺术作品;市政府指定创作的重大题材中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影视剧剧本、美术作品等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申报参评。
集体创作生产的综合性文艺作品,应以单位或主要创作者个人名义进行参评,各单项(含剧本)不再单独参评。
同一作者申报同一类别奖项的作品不超过2件。
二、申报时间
申报推荐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逾期未申报的作品不得参评。
三、申报方式
各乡镇(街道)所属的文化单位和作者,向所在乡镇(街道)的文化部门申报;市文旅局及直属文化单位、市融媒体中心等文化单位和作者,分别向市文旅局、市融媒体中心申报;各文艺协会参评者,向所属协会申报。各乡镇(街道)、市文旅局、市融媒体中心、各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推荐报送至市文联。其他市直单位集体创作的作品可直接向市文联报送。
报送地址:广德市文联(广德市行政便民中心四楼西侧),联系人:杨燕,联系电话:6020735,邮箱:442660125@qq.com。
作品《申报表》可从广德新闻网(www.gdnews.gov.cn)、广德文明网(www.gdxc.gov.cn)下载。
四、申报材料
每件申报作品均需提供下列材料(按下列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1.作品申报表一式3份(附件2)
2.申报参评文学、戏曲、广播影视、歌舞、书法美术、摄影等门类奖项的提供相关播出、展演证明。
3.参评作品或申报人获得过各类奖项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和复印件1份。
4.申报者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5.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根据各门类特点分别报送下列材料:
(1)申报参评文学类和艺术类奖项的个人专集、专著报送样书1套(以正规书号出版为准)。
(2)申报参评文学类奖项的单篇文学作品或文学理论、评论类作品需报送所发表报纸、刊物等载体的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和复印件1份。
(3)申报参评影视类奖项的报送可用于一般家庭影碟机和电脑播放的DVD碟1套。
(4)申报参评戏剧类奖项的作品报送演出DVD碟1套,并随作品报送文字脚本1份。除话剧外,其他所有剧种需有字幕。
(5)申报参评书法、美术类奖项的作品需报送作品10寸彩色打印件1张(同时附电子版)。
(6)申报参评音乐类奖项的作品需报送歌谱(简谱,包括词曲)1份和CD碟1套,不接受MTV影碟。
(7)申报参评摄影类奖项的作品需报送规格为10寸的彩色打印件1张(同时附电子版),不装裱。
(8)申报参评舞蹈、曲艺类奖项的作品需报送舞台演出的DVD碟1套,曲艺类作品应附文字脚本1份。
所有报送纸质材料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除签名外)或复印,申报材料封面上须标明作品名称、级别、类别、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
希望广大市民和文艺爱好者们积极参与,创作更多把握时代发展脉搏,体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新时代乡村振兴新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文化作品,为“锻造典范城、勇当排头兵”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
附件:1.第三届“桐汭文艺奖”推荐参评作品汇总表
2.第三届“桐汭文艺奖”申报表
附件1 广德市第三届“桐汭文艺奖”推荐参评作品汇总表.docx
附件2:广德市第三届“桐汭文艺奖”申报表.docx
中共广德市委宣传部
广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2年3月29日